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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3年 “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浏览: 日期:2023-11-01



20-23级各班:

为充分发挥“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湘潭大学2023“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助金额

(一)奖学金

参评学生必须为在校全日制202020212022级本科学生,我院拟推荐名额2,金额4000/人。

(二)助学金

参评学生为湘潭大学2020202120222023级困难学生,我院拟推荐名额4,金额2000/人。

二、申请条件

(一)奖学金

1参评学生必须为在校全日制202020212022级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成绩(20229-20237月)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且无挂科记录

(二)助学金

1、参评学生为湘潭大学2020202120222023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情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3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品学兼优,生活俭朴,懂得感恩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湘潭大学“伟人之托”本科生千万奖助学金:

1有不诚信记录,如考试舞弊、申请材料不实等;

2无故欠缴学费者;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情形者。

5同时获得政府奖助学金和校友奖助学金者,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

6同时符合奖助学金申请条件者,每人仅限申请一项,不可重复申请。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1《湘潭大学2023“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申请者务必如实填写本表(除申请人签字一栏需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先填写再打印,单面打印,不得附页,本表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2申请者需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完成线上申请并上传《申请表》

3上学年学习成绩单纸质档一份。

4各类荣誉及获奖证书纸质档复印件一份。

5《湘潭大学2023“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电子档一份。

四、材料报送时间

所有纸质档申报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2023116下周一17:30报送至华体会体育官网总站学生工作办公室(化工大楼A202,电子档申请表与汇总表请以班级为单位于2023115本周日17:30发送至华体会体育官网总站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hgxyxg@126.com,同时申请者于2023115本周日17:30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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