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空间,增强学院各专业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申请对象为具有华体会体育官网总站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本科生。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同层次、同批次招生的专业之间进行。
第二条 华体会体育官网总站学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允许转一次专业:
(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华体会体育官网总站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学生在现专业学习中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专业调整,华体会体育官网总站予以优先考虑;
(五)身体情况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或者高中未学习过化学的学生出具相关证明,学院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
(三)招生时定向委培的;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以退学的;
(五)已转专业的;
(六)学校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二年级转专业的学生须编入下一年级修读。
第五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该专业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第六条 考虑到人才培养的计划性,华体会体育官网总站批准同意的专业转出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15%,批准同意的专业其接收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25%。具体名额按学校通知的名额分配数决定。
第七条 申请转进华体会体育官网总站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存在挂科现象,对于报名转专业进入华体会体育官网总站的学生,学院将组织成立工作小组安排面试。
第八条 学生要求转专业,务必于本学期末向华体会体育官网总站提交《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一份(严格按照模板填写),下学期预备周周一务必将成绩单打印上交至学工办并将《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名单》填写完整发送至学工办邮箱。
第九条 学生按转专业后的专业培养方案培养,学生应及时到院系进行学分认定。
第十条 申请转专业或转学的学生,未经批准及未办理相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华体会体育官网总站负责解释。
华体会体育官网总站
2018年1月9日